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查看详情 >>
根据工作安排,依据《知识产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规程》(青市监字〔2022〕58号)规定,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专利创造(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和国防专利)资助资金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资助项目 (一)国外授权发明专利: 授权公告日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,通过PCT途径取得国外(G20成员国、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)授权职务发明专利10件的予以补助(不含非专利实质审查国家),每增加1件提高相应补助。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授权的,最多按5个国家资助。 (二)国防专利: 授权公告日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在青岛市
查看详情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