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
《青岛市标准化创新发展
资助奖励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
奖励办法提出
对在本市依法设立、完成符合条件的
标准化创新发展项目的
企业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
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奖励
资助奖励主要用于申请单位开展
标准化创新发展工作中发生的
相关标准研发等费用
主要内容
↓
资助奖励项目所属产业范围
? 七大优势产业链。智能家电、轨道交通装备、新能源汽车、高端化工、海洋装备、食品饮料、纺织服装;
?十大新兴产业链。集成电路、新型显示、虚拟现实、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、智能制造装备、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、精密仪器仪表、通用航空、氢能与储能;
?七大现代服务业。现代金融、现代商贸、现代物流、软件和信息服务、科技服务、文化旅游、会展。
资助奖励项目类别
? 主持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;
? 主持国家标准(包括国家军用标准,下同)制定的;
? 主持行业标准(包括部门军用标准,下同)制定的;
? 承担国家级、省级试点示范项目;
? 根据市政府与国家标准委、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签署建设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(青岛)的协议,承担的标准化教育培训项目。
资助奖励资金标准
? 主持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制定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;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;
? 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的,给予一次性资助15万元。承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的,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;
? 承担国际标准化教育培训项目,按照相关协议和国家有关培训经费管理使用规定,根据实际培训班次和人数给予资助。
同一单位同一年度获得各项资助奖励资金总额不得超过200万元。
申请条件
申请资助奖励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? 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先进水平的;
?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本市产业发展方向,并有利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;
? 标准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,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和提升本市产品在国际、国内市场竞争力的;
? 标准化项目的实施能给本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。
申报材料及项目认定等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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