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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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(市)发展改革局,青岛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、青岛 高新区 经济发展部: 为 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数量、规模、质量、效益同步提升 ,根据 《青岛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》(青发改规〔 2022 〕 4 号) ,现开展 2023 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申报工作,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。 一、申报领域 2023 年度市级现 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领域包括现代物流、现代金融、现代海洋、文化创意、数字信息、医养健康、科技服务、电子商务、商务服务、节能环保、精品旅游、时尚消费、新型专业市 场 13 类。 二、共性条件 申报 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 (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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